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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 阅卷要求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11-23    已阅读:2884次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阅卷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阅卷的公平与公正,确保阅卷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缪建军  曹保清

副组长:申兆明  孙志刚

 责:负责阅卷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督查。

二、阅卷协调小组:

 长:沈铖

副组长:周海燕  孙桂芬  葛萌萌   张谷泉  各系部主任

 责:负责评分标准、阅卷质量、进度的把关和监督。

三、阅卷小组

1、第一小组(机械工程系)

缪彬彬(组长) 窦银妹   贾金梅   王陈许  陶锐  徐传亮

2、第二小组(车辆工程系)

缪阳阳(组长) 吴晓月  李金海  丁玲玲  吴增银

3、第三小组(信息工程系)

冒范亮(组长)  冒佘杰  崔媛媛  朱南飞

4、第四小组(现代服务系)

冒亚培(组长) 周海燕  祝琦  狄正平  薛长春  葛萌萌  

徐淋玲   张胜男  张谷泉  张春林

5、第五小组(公共基础部)

谷玉杰(组长)  邹茜茜  邵慰平  徐梦琳  孙桂芬  王关飞

四、统分小组

组长:沈铖

第一组:卢小建     第二组:吴显丽    第三组:鞠怀娟

第四组:李淑楠     第五组:沈铖

五、阅卷地点

第一组:19汽修教室    第二组:19中德诺浩教室

第三组:18汽修教室     第三组:18中德诺浩教室

第五组:20汽修教室

六、具体要求

1、要树立责任意识、公平意识。阅卷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阅卷人对所阅试卷负直接责任,阅卷人员要服从系部主任(组长)的安排,如果出现不服从安排、消极怠工、错批漏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做严肃处理。

2、全体阅卷教师要按照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阅卷任务,特殊情况需经校领导批准。

3、各阅卷组在阅卷时要采取集体流水作业,各系部主任(组长)进行具体的流水分工,并将分工情况上报教务处备案,严禁一人通阅一份试卷(客观题统一阅卷,制图,分析题等由任课老师提供具体步骤)。

4、阅卷前由备系部主任(组长)组织任课老师核对答案,并组织学习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

5、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按评分标准阅卷打分,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握评分细则,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若试卷有争议的地方需经系部主任(组长)同意方可更改。

6、阅卷中不得有撕烂、污染或丢失试卷的现象出现,不得私自拆开试卷。

7、阅卷后要进行认真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分数统计错误应及时更正,将分数统一登在登分单中,成绩一经上交教务处不得更改。

8、阅卷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人力进行抽查,若阅卷中有工作不认真或舞弊行为,将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相关教师责任。

9、阅卷前由各系部主任(组长)到教务处统一领取试卷。

10、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协调、解释。

                                               

 

 

 

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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