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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护航成长——我校组织反校园霸凌、防网络犯罪法制教育讲座

发布时间:2024-04-25 已阅读:96

    为了提高学生对校园霸凌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教育学生了解网络犯罪的危害和法律责任,增强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月24日下午,如皋市磨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如皋市人民法院磨头法庭、如皋市公安局磨头中心派出所走进我校开展了一场反校园霸凌、防网络犯罪法制讲座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磨头法庭徐洁庭长从三个部分:“提高安全意识,练就网络防身术”、“守法牢记心头,不做网络加害者”、“远离不良信息,文明用网我先行”进行了宣讲。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种种表现,她既为同学们揭穿了犯罪分子的伎俩,又提供了针对性的锦囊妙计,帮助他们练就网络防身术;针对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现象,她既为同学们普及了有关网络的法律法规知识,又提出了几点要求,帮助他们成为守法小网民;针对网络充斥的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她既结合具体案例让同学们认识到接触不良信息的巨大危害,又语重心长地提醒他们自觉地文明上网。


    随后,磨头中心派出所民警李浩然警官向同学们介绍了近期发生的几起校园欺凌案件,并向同学们强调:校园欺凌离我们很近,必须高度重视、时刻防范,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作为已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实施何种校园欺凌,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李警官指出,在校园欺凌中,“施暴者”“受害者”“旁观者”实际上构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三角关系,要打破校园欺凌,可以从打破三者关系入手:1、不做“施暴者”。跟同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尊重他人,避免产生冲突。若同学间有矛盾,要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2、不做“旁观者”。拒绝成为煽风点火的帮凶,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向被欺凌的同学施以援手,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甚至报警。3、不做“受害者”。在遭受欺凌时,若对峙双方能力相当,则冷静地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若实力悬殊,则看准时机迅速离开,记住自己的人生安全永远放在首位。

    最后,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缪建军作总结讲话。他感谢徐庭长、李警官为师生们做了一场精彩的法治讲座。他要求大家将讲座的内容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并希望大家学会自尊、自爱、自控、自强,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

    通过此次讲座,让同学们对网络安全和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学到了很多保护个人网络安全和防范校园欺凌的方法和技巧。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安全,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陈亚东

照片:李冬霞

审核:缪世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