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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7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3-06-19 已阅读:233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布202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从能力提升、专项招聘、企业吸纳、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等8个方面共37条措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能力提升方面,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每年可到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培训单位参加1次政府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享受每月12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2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方面,陕西省将为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等政策支持。

基层就业方面,通过“三支一扶”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相关岗位工作,享受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享有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政策。

自主创业方面,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7至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申请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包括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在内的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应征入伍方面,普通高等学校年满18至22周岁的在校生和不超过24周岁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可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

根据政策,陕西省还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服务指南提示,高校毕业生除参加校园招聘外,还可关注陕西省人社厅“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根据个人需求参加全省各类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专项招聘活动。如遇求职陷阱,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