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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2020年度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已阅读:1888

为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以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技校生为目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技校生的精神标杆,现决定举办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31日至1月28日   

、评选类型及标准
    1、年度自强人物: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或残疾,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飞扬,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年度科技人物:积极参加学校科技创新,教学科研活动,有课件、论文作品参加市级以上竞赛并获奖、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在教学中有创造性的教学思路和教学方法,有合理化的建议被学校采纳运用推广。能够用科学创造活力,用挑战的精神充分展现自己的魅力。
    3、年度博学人物: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其它考试成绩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事迹典型,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4、年度阳光人物:敢为人先、积极上进、敢与不良现象作斗争;个性阳光、率真、健康, 爱好广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有一定特长,对时尚敏感,具备当代技校生应有的良好精神风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明礼诚信、拾金不昧,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能够用自己的健康阳光的性格感染周围同学。
    5、年度责任人物: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重大突发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校各岗位负责人认真负责、恪尽职守,能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在师生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学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6、年度爱心人物:能够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活动、帮残助困等活动;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且成效突出;关心同学,乐于助人,能够积极主动帮助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需要帮助的学生。
    7、年度环保人物:热爱环保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环保宣传活动;以身作则,关爱生命、关注自然、厉行节约,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为建设和谐校园和宣传绿色环保理念而不懈努力。
    8、年度艺术人物: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并在活动中获奖,用艺术感染广大同学并深受大家喜爱。

9、年度体育人物: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各类体育活动,成绩特别突出;代表学校在市级以上比赛中,顽强拼搏,积极进取,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10、年度创业人物:结合专业所学,参加产品或项目研发获得专利并实现成果转化;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各种勤工助学活动,团结和带领周围师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创业活动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评选办法
    1、报名办法:
    由校工会、团委、军管处、班主任向学校校长办公室推荐,也可以由个人直接进行自荐,人物及事迹材料需真实,符合评选主题和要求。
    2、推荐候选人基本标准:
    人物感人事件需发生在候选人在校期间,或者人物在校期间引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关注。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 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民生、心系社会
    ◆ 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 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
    ◆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创业、志存高远
    ◆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卓著,事迹感人

 3、报名时间、地点、材料要求
时间:202012月31―2021年1月28
地点:校团委丁铃玲老师

材料要求:候选人需要提交个人2寸照片两张、班主任推荐或学生自荐理由(300字内)、个人事迹单行材料(800字以内)事迹照片至少8张。以上材料需以文件夹的形式递交电子版。
    4、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  宣传报名阶段。
    202012月31―2021年1月7日,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板、海报等形式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活动、关注、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充分发动全校师生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  评委会评选推荐出正式候选人20人。

20201月7―2021年1月8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从报名的“感动校园”候选人中初步评选出20位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  候选人事迹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到1月12日。

第四阶段  投票选举。

2021年1月13日,宣教处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活动,促使全校师生了解候选人情况,各候选人和推荐部门也可自行对自己进行宣传,使广大师生从候选人的事迹中发现感动,认知感动,书写感动,并积极参与投票选举,通过校园设立选举箱投票方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第五阶段  评选颁奖大会。

2020年1月27日下午,现场颁奖大会,评选出我校2020“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位入围者写一个评语,并现场公布评选结果,然后召开隆重的评选颁奖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5、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 “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奖十名,提名奖十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活动要求及其它事项
    (1)各部门、各岗位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本学年的重点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推荐,在做好典型人物和事迹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广播、海报、展板、横幅等途径,广泛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学生,无论身份、背景、经历有多么的不同,只要在2020年他的所作所为感动了师生、感动了校园,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校园的进步和发展,用自己的故事解读人与人之间应有的情感,带给大家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他就可以成为“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
    (3)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4)“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称号获得者,如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学校有权取消其称号。
  


如皋市江海高级技工学校“感动校园人物”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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